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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瑶 | 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的中介及门槛效应研究



作者简介



陈瑶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管理与绿色发展,环境会计,财务管理。先后主持完成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南京市软科学、南京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科研院所委托项目等7项。在《学海》《学习与探索》《东岳论丛》《经济问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群众》《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arch》《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等SCI/SSCI、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取得了较为系统的创新性成果。荣获江苏省社科联精品工程奖一等奖、二等奖等。



核心提示

摘要运用CRS-DEA模型评估2006—2021年全国工业绿色转型的状况,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及门槛效应模型实证分析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内在影响机制及传导路径,发现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直接影响为负,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直接影响为正,技术创新在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中起到正的部分中介效应,而非正式环境规制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双重中介要素促进工业绿色转型。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的门槛效应显示均存在单一门槛。因此,亟需持续推进环境规制的深度和广度,从工业经济增长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共生”“双赢”视角加快工业绿色转型。

关键词:环境规制;工业绿色转型;中介效应;门槛效应




一、文献述评



环境规制产生的作用效应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要命题之一。大部分学者认为环境规制可以运用波特的“创新补偿”或者“遵循成本”两个效应来解释。部分学者认为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正向影响效应需要在跨越一定的规制力度门槛值时才能较好显现。环境规制一般包括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正式环境规制包括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和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非正式环境规制包括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和自愿型环境规制。从理论上看,正式环境规制即与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会通过间接方式影响非正式环境规制,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在使用中对工业绿色转型的效应也会因工具类型的差别而产生不同的效果。

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环境规制促进工业绿色转型。环境规制强度是提高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主要直接驱动力。从全国整体看,工业绿色发展趋势良好,呈现东、中、西部发展水平逐渐递减的状况,部分证明了“弱波特假说”和“强波特假说”。长江经济带污染密集型产业数据显示,政府管制型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均对邻近省份产生空间溢出效应,且两者能有效提升长江经济带产业生态效率。环境规制与政府科技支持作为重要的协同要素,两者的协同可以同时有效提升环境规制和政府科技支持的共同影响效果。从微观企业看,环境规制主要通过遵循成本、创新补偿以及能源配置等方式影响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大型企业主要通过降低污染强度的方式来减少污染排放,而中小型企业则主要采取减小生产规模的方式来减少污染排放。由于存在绿色绩效考核,地方政府的自主约束行为能够激发管理区域的企业污染治理行为,政 府补贴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污染排放强度。第二,环境规制与工业绿色转型存在非线性关系。大部分学者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强度与制造业绿色发展、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存在倒U形关系。制造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呈现上升趋势,目前环境规制仍处于倒U形曲线的左侧,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加大,制造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仍有提升的趋势。第三,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发展绩效存在间接影响效应,工业绿色发展是中国兑现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主要抓手,中国工业绿色发展绩效整体态势较好,环境规制工具将通过技术创新效应、资源协调效应和能源配置效应等间接影响中国工业绿色发展绩效。环境规制耦合协同研发补贴时,可以显著增强“创新补偿”,通过提升企业的绿色竞争力进一步促进企业结构绿色升级。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主要基于单传导路径分析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忽视了环境规制与工业绿色转型的内在影响机制及传导路径的理论解析,较少有文献关注不同中介要素的累积效应可能使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门槛效应。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机制分析

一方面,环境规制存在“创新补偿说”,即在环境规制对企业产生稳定持续影响时,适当的环境规制工具和合理的规制强度能有效促进企业提高绿色创新水平;另一方面,环境规制存在“遵循成本说”,具体是指环境规制会增加市场经济主体治污减排成本,并且为达到一定环境标准所产生的成本必然会挤占生产性投资及创新研发资金,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负向影响,从而不利于企业进步及经济增长。因此,从短期来看,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可能由于“创新补偿说”与“遵循成本说”的相互主导程度不一致,存在非线性的关系,而这种影响程度的不确定可能源于时间关系,即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具有短期和长期的差异性。

H1 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存在直接的影响效应,但影响方向不确定。

H2 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可能存在门槛效应。

(二)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创新效应分析

短期内,加大环境规制的力度会挤占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的资金,为达到环境规制标准,企业需要增加节能降耗投资,这也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随着政府环境规制政策的完善及环境规制力度的加大,企业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节能减排以应对更高的环境规制水平,这会使企业付出更高的环境成本。从长期看,环境规制会影响或改变企业的成本结构及资源配置方式,使企业不得不对现有的技术工艺、资源配置作出调整,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一方面能够减少节能降耗支出,降低“遵循成本”;另一方面,新技术的使用和新工艺的引入,会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因此,环境规制引致的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会促使受规制影响较大的企业将更多的资源要素投入技术创新,进而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Porter(1991)认为,资源要素利用不完全会导致污染排放增加,减少污染排放与提高资源利用率往往是一致的。

H3 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可能存在波特假说效应,且通过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正向影响工业绿色转型。

(三)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结构效应分析

从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看,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要求下,环境政策对生产要素以及资源利用的约束和激励,迫使企业提高内部治理成本,推动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处理,为使污染排放达到要求,企业不得不将一部分原本用于生产性或者研发性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或者绿色产业升级转型。环境规制将引导不同类型的企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鼓励通过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相结合,重点投入绿色技术研发以及清洁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从产业结构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看,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能有效促进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产业结构释放的红利将持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与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由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正处于倒U形曲线的左侧,为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应稳步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有效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H4 环境规制通过产业结构的中介效应影响工业绿色转型,但影响的效果及方向不确定。



三、研究设计与方法



(一)模型构建

首先构建中介效应模型验证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传导机制,考虑到中介要素的累积效应可能会影响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作用效果,在此基础上将以环境规制为门槛,构建门槛效应模型做进一步分析。

1.中介效应模型。根据Baron和kenny(1986)的研究,满足以下标准的变量可以被判定为中介变量M:考虑自变量X对因变量Y的影响,解释变量X的变化显著影响中介变量M的变化,而中介变量的变化则显著影响被解释变量Y的改变,控制中介变量 M后,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减小,依据减小程度的不同分为部分中介和完全中介作用。其中X为核心解释变量,Y表示被解释变量,M为中介变量,a为解释变量对中介变量的影响效应,b为中介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效应,(a×b)表示解释变量通过中介变量对被解释变量产生的影响,为中介变量控制下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直接影响。

为了识别并检验中介变量技术创新、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构建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其中,IGT表示工业绿色转型,ER表示环境规制,Medium为中介变量,包括技术创新(TI)、产业结构(IS),Control为控制变量,i表示地区,t表示年份,aitβitπit分别代表常数项。

2.门槛效应模型。面板门槛估计需要检验以下两个基本假设:

(1)门槛效应是否显著。以单一门槛为例,其原假设为H0:β1=β2,即模型仅存在线性关系;备择假设为H1:β1β2,即模型存在门槛效应。

(2)门槛估计量是否等于真实值。原假设为,备择假设为

首先设定单一门槛回归模型:

其中,I(.)是示性函数,若括号内的条件为真,则其赋值为 1,反之则赋值为0;αi是常数项;Controlit表示控制变量;δ1 表示门槛值。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工业绿色转型(IGT)。基于前期研究的积累,借鉴原毅军和谢荣辉(2014)、孙海波和刘忠璐(2021) 的衡量方法,本文使用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来反映工业绿色转型的程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决策单元,建立效率边界,运用CRS-DEA模型来测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2021年的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本文采用超效率DEA克服传统DEA模型可能产生的多个决策单元同时位于效率前沿的问题。根据Fare等(2007)提出的方向性距离函数(DDF)模型,测算环境效率。

借鉴Chung等(1997)对非期望产出的处理方法,将方向向量设定为g=gyt,bt)(g>0),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方向性产出距离函数模型:

2.核心解释变量。采用双重环境规制,即按照规制主体分类的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一方面,这种分类可以衡量出主体约束对绿色工业效率的影响。其中正式环境规制一般包括命令控制型和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非正式环境规制与自愿披露型环境规制类似,强调企业与公众的意愿。另一方面,考虑数据的统一性和可获取性。现有很多文献针对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主要采用排污费来度量。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之后环境保护税代替了排污费,因此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可能存在度量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分为环境规制(ER-F)和非正式环境规制(ER-I)。

(1)正式环境规制(ER-F)。综合各类指标的优缺点,本文以地区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与地区工业增加值的比值表示正式环境规制效果:

其中,(ER-Fit为正式环境规制,Investit为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InAVit为工业增加值。

(2)非正式环境规制(ER-I)。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参考Wheeler和Pargal(1996)的度量方式,将受教育水平、人均GDP、人口密度、年龄构成等指标综合度量,采用熵权法测算非正式环境规制,一般认为受教育水平越高、收入水平越高、人口密度越大的人群和地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意愿越强烈,年轻人可能比老年人更加注重环保问题。

3.中介变量。(1)技术创新(TI)。环境规制可以通过技术创新的“遵循成本”和“创新补偿”对工业绿色转型产生间接影响,本文选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R&D占地区GDP的 比重来表示。(2)产业结构(IS)。环境规制可以通过设置进入壁垒,从而促进受规制企业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同时环境规制可能引致产业区域转移,对资源优化配置产生负向影响,阻碍产业结构升级。本文选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产业总产值占地区GDP的比重作为产业结构的代理变量。

4.控制变量。城镇化水平(URB),以各地区城镇人口占 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工业能耗强度(ERS),以各地区工业能源消耗量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的对数来表示;技术转化能力(TTC),以各地区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的对数来表示;金融发展水平(FIN),以各地区年末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地区 GDP的比值来表示;外商投资水平(FDI),以各地区实际利用外商投资与地区GDP的比重来表示。

5.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研究样本为2006-2021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未纳入西藏、港澳台地区)。各变量描述性统计情况见表1。



四、研究分析



(一)基本回归模型结果分析

表2中模型(1)~模型(3)为正式环境规制分别采用固定效应、随机效应、混合回归三种方式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模型(4)~模型(5)为非正式环境规制采用固定效应的回归分析结果。从回归结果看,核心解释变量正式环境规制(ER-F)在三种方式中均对工业绿色转型(IGT)呈现显著负相关;非正式环境规制(ER-I)对工业绿色转型(IGT)呈现显著正相关,验证了假说H1

从全国来看,正式环境规制总体呈波折性下降的趋势,工业绿色转型总体呈现上升的良好势头,与回归结果一致。2006年之前我国工业污染治理的压力较大,2006—2010年正式环境规制逐步减少,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工业污染治理成本降低,工业污染治理的减排压力逐步减轻。2015年之后全国整体的正式环境规制逐步减少,工业绿色转型的效率逐步提升。全国非正式环境规制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反映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且表现出东部地区环保意识较强、中西部地区环保意识较弱的状况。考虑到部分控制变量在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的结果中起到非积极影响,本文仅选择回归结果较好的控制变量。表2中的回归结果显示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可见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以及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对受规制企业的污染行为产生了较大的舆论压力,促使企业积极地进行绿色转型。

正式环境规制三种模型的回归结果均显示技术创新(TI)对工业绿色转型(IGT)呈显著负相关,而技术转化能力(TTC)对工业绿色转型(IGT)呈显著正相关,可能的原因在于我国 目前工业R&D投入效率仍然偏低,工业企业用于开展绿色技术创新的投入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技术创新在提升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过程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均显示产业结构(IS)对工业绿色转型呈显著负相关,说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工业绿色转型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除了固定效应外,产业结构(IS)在随机和混合模型中回归结果的显著性较弱,推测产业结构(IS)可能包含在其他变量中。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工业能耗强度(ERS)与工业绿色转型(IGT)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

(二)中介效应模型结果分析

基于基本回归模型,进一步构建中介效应模型,验证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中的中介效应,如表3所示。从检验结果看,技术创新对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的中介效应均非常显著。列(1)反映出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在稳步提升工业增加值的同时,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工业污染治理成本越低,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越高。列(2)显示正式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反映出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工业污染治理成本的降低,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可能的解释是,虽然工业R&D投入不断加大,但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可能并没有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列(4)~(6)反映技术创新在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发挥了显著的部分中介效应。从列(5)可以看出,非正式环境规制越高,即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越强,越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可见社会公众对污染治理的诉求、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对环境质量的要求都能较好地督促企业提高自身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较好地解释了“波特假说”。结合技术创新在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过程的中介效应,本文研究结论部分验证了研究假说H3

从表4的结果看,产业结构在正式环境规制的中介效应中并不显著,但是在非正式环境规制中的中介效应非常显著,可见假说H4在正式环境规制下不成立,而在非正式环境规制下成立。产业结构对正式环境规制的中介效应不显著的主要症结是列(2)中正式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不显著,说明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工业污染治理成本对工业产业结构升级并没有统计上的关系。可能的解释是环境规制的强度增加主要体现在工业环境治理投资的增加或者环境监管力度的加大上。列(5)显示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可见强化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及对高质量环境的要求可以有效促进企业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发展,实现产业绿色升级转型。

(三)门槛效应检验结果分析

以正式环境规制(ER-F)和非正式环境规制(ER-I)分别作为门槛变量,使用模型(7)~模型(9)对参数进行估计,分别对数据进行单一门槛、双重门槛以及三重门槛检定。根据检验结果,正式环境规制单一门槛的F值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门槛值为0.129,双重门槛以及三重门槛检定不显著,假说H2成立。通过对非正式环境规制门槛变量的参数估计,分别对数据进行单一门槛、双重门槛以及三重门槛检定,结果同样支持单一门槛效应,且门槛值为25.79,进一步验证了假说H2

表5给出了正式环境规制的门槛效应回归结果,当正式环境规制低于门槛值[(ER-F)<0.129]时,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正向影响;当正式环境规制高于门槛值[(ER-F)>0.129]时,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负向影响。研究期间,全国正式环境规制的平均水平从0.633降低到0.127,总体高于门槛值,但2021年正式环境规制的平均水平已经降到门槛值之下。从时间维度看,当正式环境规制高于门槛值[(ER-F)>0.129]时,各地区由于工业经济增长带来的污染问题非常严重,随着绿色低碳转型的持续发展,环境规制的推进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业经济增长。从省域维度看,中西部地区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的实际完成额低于东部地区,但是其工业增加值远低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因此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治理成本反而高于东部地区,表明中西部地区面临更大的工业污染治理压力。当正式环境规制处于较低水平时[(ER-F)<0.129],政府环境规制实施的强度较大,工业污染治理及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时间维度看,研究期间全国正式环境规制的度量值已经下降至门槛值以下。从省域维度看,东部地区由于工业增加值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正式环境规制较低,面临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污染治理成本较低,工业污染治理压力较小。

根据表5中非正式环境规制的门槛效应检验结果,当非正式环境规制低于门槛值[(ER-I)<25.79]时,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正向影响;当非正式环境规制高于门槛值[(ER-I)>25.79]时,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负向影响。研究期间,全国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平均水平从17.90缓慢上升到20.29,总体低于门槛值。从时间维度看,全国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平均水平仍然低于门槛值。从省域维度看,东部地区的非正式环境规制总体高于中西部地区,且仅北京、天津和上海的非正式环境规制高于门槛值,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非正式环境规制度量值仍然低于门槛值。



五、结论与启示



运用CRS-DEA模型测量2006—2021年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绿色转型的状况,结果显示: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负相关,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正相关;技术创新在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的中介效应中均非常显著;产业结构仅在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的中介效应中显著相关。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的门槛效应回归结果均显示存在单一门槛,当低于门槛值[(ER-F)<0.129]时,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正向影响,当高于门槛值](ER-F)>0.129]时,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负向影响;当低于门槛值[(ER-I)<25.79]时,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正向影响,当高于门槛值[(ER-I)>25.79]时,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呈现显著负向影响。

由以上研究结论可以得出如下启示:第一,持续推进环境规制的深度和广度。稳步且适当提升正式环境规制的强度,细化正式环境规制中涉及不同行业污染排放标准及工业污染违规处罚条例等,有效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工业污染治理成本,增加正 式环境规制的可行性。积极引导非正式环境规制中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为,建立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客观诉求途径,如通过官方媒体平台、准确信息渠道、专业数据搜集等方式对污染企业施加正向且客观的环境治理压力,助推企业绿色转型。第二,结合不同时期和区域实施差异化环境规制政策。基于正式环境规制的门槛值,根据不同时期和区域正式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不同影响效应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东部地区应发挥区域优势,在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重点将资源要素更多地投入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任务及绿色示范性工程项目的实施中。中西部地区应通过技术引进、绿色金融支撑、成果吸收等渠道有效提升工业增加值,形成工业经济增长与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共生”“双赢”局面。基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门槛值,应努力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可以通过加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教育、拓宽环保诉求的渠道、构建环境监督的机制等多种方式提升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第三,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及绿色技术转化能力。增强工业多领域绿色技术创新,增加工业 R&D投入在GDP中的比重,建立国家级绿色技术创新研发中心等绿色创新示范载体。从绿色创新体系的战略视角出发,构建集人才、知识、设施于一体的工业关键核心技术体系,积极促进绿色技术成果有效转化,稳步推进区域工业绿色转型。




文献引用格式

陈瑶.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转型的中介及门槛效应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23,44(6):130-137.


本文载于《财经理论与实践》2023年第6期"经济管理"栏目,引用/转发等请根据原文并注明出处。

参考文献注释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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